| 市物价局落实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
为了认真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八次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安排,重庆市物价局制定了2007年市物价局领导和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机关各处室、队、分局、中心负责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分管处室、队、分局、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队、分局、中心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处室、队、分局、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纪检组、监察室要协助党组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抓紧落实局党组制定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及《具体意见》。分工负责的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部门认真落实2007年的各项任务,逐步推进惩防体系的建立。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总责,人事教育处牵头,会同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落实。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治价、依法执价的本领。 四、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专题活动。由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负总责,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负责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在机关开展改进作风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总责,人事教育处牵头,会同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公务人员的廉洁意识。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总责,人事教育处牵头,会同监察室、机关党委负责落实。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由党 ……(未完,全文共4124字,当前只显示12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