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粮食执法大队章程 |
文章标题:县粮食执法大队章程 ××县粮食执法大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县粮食执法大队是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并经县编委批准的行政执法单 位。 第二条 县粮食执法大队属履行行政执法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 第三条 粮食执法大队由县编委登记注册,接受县粮食局业务主管和县政府法制办监督。 第四条 单位设于 县 镇 路 号,与县粮食局政策法规股合署办公。 第五条 单位宗旨是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维护 合法经营者,查处打击非法经 营者。 第二章 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第六条 单位设执法大队队长1人,由县人事局任命。 第七条 设执法人员3人,社会粮食统计2人,由县粮食 ……(未完,全文共1171字,当前只显示3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