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文章标题:我市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出台后,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健康发展的轨道。与大中城市相比,我市作为县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由于受自身的特点和功能的影响,在实践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试从建立有效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有效的监管制度,以及加强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才等方面规范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 关键词:政府采购 问题 对策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和优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9年我市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4年12月设立了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05年1月开始运行,它是 代理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的唯一机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已逐渐走向程序化、规范化。截止2006年上半年,已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等货物类和车辆保险等服务类项目计129批次,涉及金额5407.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830.9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3%,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由于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实践工作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且这些问题在县市级政府采购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典型,需及时加以解决。为此,笔者试就我市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发表一些浅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太小,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政府采购是政府为满足其政务活动,按一定标准给党政机关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物质条件的一项工作。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由于我市为县级市,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各单位财力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市目前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物品采购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单位对物品采购数量的多少、品值的高低随意性很大,造成同类物品数量较少而所需物品种类繁多,尤其是一次采购的数量与金额更小,难以形成大的招标氛围。同时由于采购金额低和批量小对供应商投标也缺乏吸引力,规模效益很难体现出来。特别在操作过程中为考虑采购单位利益的平衡,在物品采购招标时以各采购单位为主体设立招标标项,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减小了采购的规模,弱化了规模优势。 另外,2005年11月,我市成立镇(街道)招标采购统一平台以来,要求各镇(街道)对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市级平台统一采购,以扩大规模采购优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镇(街道)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基本上未执行政府采购,形成了很大的政府采购真空地带。根据对全市12个镇(街道)的政府采购情况调查,06年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除极个别参照规定执行外,其余均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二)画地为牢,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一方面,有的政府采购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发布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政府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如今年我市组织政府采购43批次,其中投标单位在10家以上仅有1批次, 10家以下5家以上的有10批次,5家以下3家以上的有30批次,投标单位因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的有2批次。特别是有的为了确保政府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机电及电子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代理,这就使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也就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则被排除 ……(未完,全文共5260字,当前只显示15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