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的思考

  执法检查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然而对涉及内容广泛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抓出实效,程序非常重要。十届全国人大以来,我全过程参加了财经委承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2006年,通过总结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的体会,根据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对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提出过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在参加劳动法和节约能源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程序又做了一些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在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上“前伸后延”的改进思路,即将过去先听“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然后赴地方检查的执法检查工作程序扩展为五个阶段过程。
  第一阶段是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前期调研。目前我国已经实施的法律有240多部。由于执法检查组成员不可能对所有法律的内容都熟悉,也不可能了解和掌握所有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情况。所以很有必要先安排检查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深入一些地方开展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的调研。另外,一部法律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执法检查也不可能就法律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检查,必须就法律实施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进行检查,这也需要执法检查组对相关法律实施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前期调研,一方面有助于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前熟悉相关法律,同时也有助于执法检查组对“一府两院”的汇报内容提出比较具体的要求,也就是针对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汇报。在前期调研工作的具体安排上,一般不需要全体检查组成员出动,也不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有部分成员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去一些有代表性的地方调研即可达 ……(未完,全文共2181字,当前只显示6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