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做法和成效


  近几年,平利县针对乡镇经济规模小、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收入增长慢、乡镇财政运转十分艰难等现状,为适应新形势变化,有效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逐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通过近五年的实践,这项工作已顺利起步并稳步推进。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财政监管。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后,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会计核算站的职能权限,统一了各项支出标准,严格审核监督,在坚持乡镇“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了“四个管住”:管住了乡镇乱收费、管住了乡镇乱花钱、管住了乡镇乱进人、管住了乡镇乱举债,极大地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近五年来,乡镇会计核算站共审核各项支出票据两万余笔3.8亿元,其中拒付各类不合理支出983笔75余万元,基本达到了乡镇支出有据可依、会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监管制度约束有力的目标。
  二是调动了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通过加强账户、票据的管理,真正将“以票管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实施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乡镇预算内外财力,有效保证了乡镇的基本支出需要,各乡镇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一般占到乡镇财政支出的10%以上,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乡镇预算内财力的不足,有效防止了乡镇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和滥收滥支,从根本上治理了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三是有效遏制了乡镇债务的过快增长。通过彻底清查乡镇债务,对乡镇债务实行“先刹车、后消肿”的办法,初步遏制了债务膨胀。通过“发展经济还一块、清理清收减一块、拍卖资产活一块、债务剥离转一块、压缩支出节一块、转移支付帮一块”等多种途径,制定和建立了消化乡镇债务长效监督机制。从2002年以来,各乡镇每年消化历史债务近150万元,个别乡镇已经实现了零负债,这就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
  几点主要做法:
  ㈠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结合实际,确立“先推行、后规范”的指导思想,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行的原则,坚持乡镇既得利益不变、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要求,对乡镇各单位的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并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先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县乡两级职责,再将乡镇财政收支纳入县级统一管理,以充分调动乡镇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的积极性。
  ㈡积极完善创新“乡财乡用县监管” ……(未完,全文共3260字,当前只显示9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