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工程监理企业(含外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工程监理行业的若干意见》(粤建管字〔200 〕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理职责。各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工程施工阶段质量和安 ……(未完,全文共614字,当前只显示1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