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夏粮收购在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现就夏粮收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尽快落实夏粮收购任务
  今年粮食定购任务省对地市维持去年计划不变,全省为7.32亿公斤。各地要尽快分解下达,落实到户。定购品种,地市可根据本地粮食产需情况自行调整。从今年夏粮收购起,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可以不交定购粮。农民在完成定购任务之后,仍有余粮要求出售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油菜籽收购仍实行指导性计划,收购计划为8000万公斤。油菜主产区可根据市场情况组织收购,保证市场供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取消定购粮调拨计划,产销区要立足省内,在收购前签订购销合同,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保证粮食总量平衡。
  二、认真执行粮食购销价格政策
  我省今年夏粮小麦定购价执行中央批准的基准价格,即每50公斤中级花小麦为69元,汉中、安康地区的品质差价由原2元调整为3元,级差全省统一调整为5%。玉米、稻谷的定购价另行确定。小麦保护价与定购价同价。具体分品种、分等级价格,由省物价局商省粮食局制定下达。粮食收购企业(站、库)一律实行挂牌收购,将定购价和保护价张榜公布。收购中要坚持质量标准,不能压级压价,也不能抬级抬价。要继续执行不准限收、拒收、停收,不准乱收差价款,不准有坑农事件发生,不准代扣款项,不准给农民打“白条 ……(未完,全文共2089字,当前只显示6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