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的意见 |
进一步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社会地位,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当前我国经济、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贯彻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选拔范围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是在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工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被选拔人员的年龄严格控制在55周岁(含55岁)以下。 二、选拔条件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或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其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发明二等奖以上、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前述1、2两款中规定的三种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但获奖等级低于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者,等级每降低一档,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4、在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 ……(未完,全文共2635字,当前只显示77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