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参加活动的暂行办法 |
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献计出力,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认真参加学习活动。按照《政协*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学习的决定》,省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协章程和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自觉参加政协组织的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讲座会、专委会会议、委员培训班、委员活动日等活动。 二、积极参加政协例会。政协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是政协的主要例会,也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省政协委员要在出席会议前,做好调研和有关准备工作,会议期间要积极参加小 ……(未完,全文共1192字,当前只显示3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