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x〕216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166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机构 1、市政府成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任常务副组长,市物价局局长计和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由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刘观明担任。 2、各县(市、区)要相应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 ……(未完,全文共3514字,当前只显示10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