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法治政府

  《国务院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一年来,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确立;各地方、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办法和措施纷纷出台;以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以及加强监察、审计监督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对行政权力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制约与监督的机制;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如何将《纲要》从纲领性的文件转化为制度性的实践,从书面上的条文转化为法治化的行为,从对政府的外在规范要求转化为公务员的内在价值追求,仍然任重而道远。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我们根据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发展现状、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真正把《纲要》贯彻到位、实施到底。
  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
  科学的政府职能配置和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虽然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上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目前政府职能配置和行政管理体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还没有全面完成。《纲要》把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切入点和第一个环节,充分体现了它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先导性地位。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先要求我们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改革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体制不完善,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没有健全的框架,依法行政的推进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因此,一方面,应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明确划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界限,坚持凡是老百姓能够自己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和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政府就不必也不应当干预;另一方面,应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合理设置政府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大力改革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未完,全文共3230字,当前只显示9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