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最高人民法院早于*年制定并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8)》,对*-2008年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作了统一部署。四年过去了,明年将是二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司法改革任务的收尾阶段,法官员额、法官助理等制度也将于明年在广大西部800余个基层法院全面推行。因此,全面落实二五改革纲要,加快法院司法改革的进程,总结二五改革纲要的实施情况、基本经验以及明确明年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已迫在眉睫。 现结合所在法院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当前法院改革尚存在以下问题:个别审判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法院改革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片面认为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只是遵照上级法院的改革制度落实就可以了,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 “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救助机制等尚未建立,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期望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办公、办案经费紧缺。今年4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执行新的收费办法后,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已大幅下降,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渝财行(*)4号文件规定了基层人民法院人均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巫溪执行最低不少于2—3万元的标准。到目前为止,全市其他法院均已落实人均最低经费标准,都高于2万元,该院仅1.5万标准且未真正落实,全年公用经费仅35万元,人均只有不足4200元,远未达到2—3万元的最低标准,加之今年4月以来受理案件数激增,该院又地处国贫县,绝大多数案件属于就地巡回办案,因山区路况差、车辆损耗大,耗油多,同一案 ……(未完,全文共2175字,当前只显示6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