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破格越级提拔工作调研报告

  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打破传统的选人模式,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不拘一格地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的具体体现。完善破格、越级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有利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机制,有利于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县对破格、越级提拔党政领导领导干部进行了积极的调研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我县共调整任免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人,提拔党政领导干部××人,占××%,其中: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占××%;副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占××%;正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人,占××%;提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人,占××%。
  近几年来,我县在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条例》的精神,严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把群众公认、勤政务实、年富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但由于《条例》中所规定的领导职务均为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既坚持以《条例》为基本准绳,又参照《云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通海县县管干部考察任免(推荐)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县管干部选任工作,明确了当任乡(镇)和县属部门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即:(一)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一是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龄,下一级职位任职1年以上的经历;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二)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一是一般具有3年以上工龄;二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三是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三年内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四)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我县在2001年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四个制度,其中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通海县县管干部考察任免(推荐)工作规程(试行)》中均提出“对经过实践证明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大胆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越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实际,近年来,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中,没有进行破格和越级提拔领导干部。
  二、对破格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几点意见、建议
  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例》规定的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文化 ……(未完,全文共3948字,当前只显示11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