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粮食直补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落实。为切实做好全市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根据省综改办、财政厅、农林厅《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直补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0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标准。 今年全市水稻直补标准保持不变,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直补标准适当提高,由去年每亩补贴30元提高到62元。
  二、核定补贴面积。 去年我省改进完善粮食直补办法,由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改为按核定补贴面积补贴,并规定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一定三年不变。因此,今年我市粮食直补继续实行按去年核定补贴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省对我市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面积均按去年核定到户的面积下达,即:全市水稻直补面积831223.58亩、农资综合直补面积874690.71亩(具体见附表)。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公正、透明、合理的要求,做好补贴面积逐级分解到户工作 ……(未完,全文共1488字,当前只显示4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