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作风关键体现在为民办实事

  转变干部作风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执政为民,心系群众,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一、坚持民生为本,常怀为民之心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中国民本思想的精髓。各级干部必须坚持民生为本,常怀为民之心,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方面,要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百姓为水,干部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工作中,各级干部要树立亲民、爱民、安民、利民的观念,坚持民生为重,坚决反对一切有损于人民利益的行为,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真正做到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另方一面,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各级干部必须以人民群众“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为最根本的评判标准,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决反对工作中不切实际、贪大求洋、劳命伤财的做法,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人民群众欢迎、拥护、答应的事,我们要诚心诚意、不折不扣地谋划好、落实好;人民群众反对的事,我们坚决不做,即使是正确的主张,一时不被群众所理解和认同,也不能急于求成、强行去做,要循序渐进,注重工作方法,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干部所想与群众所盼、干部所能与群众所忧、干部所做与群众所求相互统一。
  二、坚持和谐为要,多行安民之事
  为政之要在于安民, ……(未完,全文共2220字,当前只显示6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