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发挥县委全委会职能作用思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荣幸参加这样一个研讨会。下面我把新乡县发挥县委全委会职能作用的情况和一些想法作以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发挥县委全委会职能作用的一些探索
  县委全委会是县级党代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关,执行中央、省、市委的指示和县党代会的决议,领导全县的工作。在新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如何充分发挥全委会的职能作用,是当前需要研究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工作实践中,县委认识到,充分发挥全委会的职能作用,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对常委分工负责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进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党委的执政能力。只有充分发挥好全委会的作用,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使全委会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我们新乡县坚持做到“提高一个素质,发挥两个作用”。“提高一个素质”,即提高全委会委员的整体素质。严把政治关、结构关、素质关,真正把各个层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上政治可靠、品德好、能力强、能议政的优秀代表选配到委员中。“发挥两个作用”,即发挥全委会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凡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都召开全委会研究决定。县委常委定期向全委会述职述廉,接受全委会的监督。近年来,我县实施的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都是在全委会监督之下进行的,体现了全委会的作用。
  目前,我县县委全委会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政治素质增强,能与上级党委、县委常委会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了上级党委和县委常委会意图的实现。二是代表意识增强,能够反映全县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党员群众的意志和呼声,更加全面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使县委作出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民意。三是执行能力增强,由于全委会组成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上下一体化,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贯彻落实全委会的重大决策。
  二、认真研究发挥县委全委会职能作用的新情况新问题
  县委全委会在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从思想观念上来说,存在一些障碍。一方面,部分县委常委、尤其是个别一把手民主意识差,思想上不愿扩大民主,不重视发挥县委委员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委员认为当选委员本身就是一种荣誉,在工作中不够大胆,思想上有顾虑,服从意识强,监督意识差,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工作没有主动性,成为“三手”委员(听报告时拍手、表决时举手、散会 ……(未完,全文共3569字,当前只显示10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