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陆岛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开展港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紧急通知精神,根据开发区水路运输实际情况,在当前全市港航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管委会决定开展港航企业、陆岛运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落实水上交通管理责任制,加强港口、码头及陆岛运输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区从事水路运输的企业及所属营运船舶、码头、港点,从事渔业捕捞的渔业生产装卸的港口及停泊点,军港从事客货营运行为,“三无”船舶从事运输经营。
  三、整治步骤及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年8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年1月6日至31日)
  各单位和企业要对省政府《关于开展港口 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大连市港航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调查摸底(*年2月2日至2月28日)
  各部门、街道、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对辖区所有从事水上运输港口、码头、渔港、自然港点和有经营行为的军港要逐一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港口设施、设备及经营情况,并对辖区所有从事经营客货运输企业、船舶逐一进行登记,查清非法 ……(未完,全文共2051字,当前只显示6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