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之我想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有信则立,市无信则废”。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商品交换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等价交换。如果社会信用缺失、市场秩序混乱,欠债不还、贷款拖欠、假劣商品满天飞,必然导致企业和个人的成本增加,风险增大,甚至会使经济运行的效率降低。有资料表明,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37%,每年的gdp因此减少了2个百分点。以下是笔者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认识及想法,只是拙见,仅供参考。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交易成本分析
  信用法规体系不完整、中介机构发育不健全、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互相割裂垄断、地方信用建设发展不平衡、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等滞后现象,一方面导致了信用缺损,另一方面导致了信用机制扭曲。信用缺损和信用机制扭曲必然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巨额的交易成本。所谓交易成本,张五常的解释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简言之,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从交易成本发生的方式上看,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给社会经济的运行带来的交易成本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1、信用缺损所带来的成本
  信用缺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不能为经济活动的运行提供充分的信用。由于信用不充分所引致交易的成本有三种存在形式:一是因缺少信用而不得不放弃的经济活动所带来的潜在收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经济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借助信用交易手段来扩大市场需求,一个国家的市场规模会因信用交易而放大数倍。通过对应收账款的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销售竞争力,扩大销售额。但在信用缺失的交易环境中,只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双方必须有现钱、现货,否则交易就无法进行。这样社会经济活动的规模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各经济主体就无法享受由社会经济活动扩张所带来的收益。二是在缺少信用条件下开展经济活动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在缺少充分的信用支持的条件下,强行开展经济活动,扩张经济规模,经济活动主体必然会因对方失信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因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而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三是为寻求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所必须的信用支持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如果一个经济活动主体既要获得经济规模扩张带来的收益,又要避免对方失信所带来的损失,那就寻求充分的信用支持。在信用机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一方面,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介机构查阅信用档案,可以便捷、低成本地获得潜在交易伙伴的信用记录;另一方面,通过自身信用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与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和受信额度。但由于信用机制的缺损,经济活动主体就不得不支付高昂的信用搜寻成本。
  2、信用机制扭曲所带来的成本
  信用机制扭曲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信用体系为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信用产品是伪劣的。由伪劣信用产品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有三种存在形式:一是因使用伪劣的信用产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在一个信用体系发展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信用中介机构发育还很不发达的社会,存在着大量伪劣的信用产品,这些信用产品以不同程度的夸大甚至伪造来提升客户的信用等级,或者低估客户的实际信用状况。如果企业使用的是夸大信用等级的信用产品,企业将承受客户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企业使用的是被低估信用等级的信用产品,企业将因未能充分发掘客户的潜力而失去扩大市场份额的机会,从而蒙受部分经济损失。二是因防范伪劣的信用产品而付出的代价。为了有效防范伪劣的信用产品,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在获取信用产品后增加信息识别成本与监督管理成本。三是为追偿使用伪劣的信用产品的损失而付出的维权成本,如诉讼成本。 ……(未完,全文共5309字,当前只显示15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