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
目 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主要职责 三、预警预防 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2、预警预防行动 3、预警支持系统 4、预警级别的确定 四、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2、应急响应措施 3、信息共享和处理 4、应急通信方式 5、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6、信息发布 7、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理 1、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2、灾害保险证明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与装备保障 2、技术储备与保障 3、宣传、培训和演习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2、预案管理与更新 3、解释 4、发布实施日期 ax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⑴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⑵本预案适用于高邮市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4、工作原则 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⑵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⑷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二、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市气象局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市水务、民政、财政、新闻、通信、供电、卫生、农林、交通、公安、环保、国土、发展改革、经贸、教育、保险、驻邮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2、主要职责 气象部门: 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及警报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 、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消雾、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务部门: 负责协调处理防汛抗洪工作的有关工作,落实各项防御洪水措施,及时提供并共享水文信息。 民政部门: 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民的救助与转移工作,组织灾害调查,并做好救灾募捐款物的接收与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 按规定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资金保障工作。 新闻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通信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利用短信等方式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供电部门: 负责协调电力应急工作,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及企业生产经营用电。 卫生部门: 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区伤员的救治和灾区防疫工作。 农林部门: 负责协调农业生产应急工作,及时提供并共享农林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方面的灾害性损失。 交通部门: 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抢险道路的畅通,保障交通安全,做好车站、码头等处交通秩序维护和人员安全。 公安部门: 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 ……(未完,全文共6144字,当前只显示18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