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仍应是未来农业的经营主体 |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间,一场从农村开始的改革使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农村改革也不断推向深入。在新一轮的改革浪潮中,农业应如何发展?古老的农业如何走向产业化,实现现代化? 日前,随全国政协“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视察团一同视察的全国政协常委、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任钱克明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如何评价目前农村普遍实行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性功绩自不待言,它带来的是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中国人温饱问题的解决,农村和农业生产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相对滞后,城乡二元化的发展格局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 需要指出的是,实现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局限性已日益明显。每家每户的土地太少,而且还呈现“插花式”分布。在目前这种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农业很难走向现代化。 许多地方在探索通过土地集中的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您作何评价? 土地集中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最直接的方式。即通过流转,将土地的经营权集中到种粮大户或农业公司手中,开展规模化经营,走上产业化道路。这种模式在全国的许多地方都在探索,但这只能是局部地区、在特定发展阶段的一种组织形式。 通过对国际上农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对国内土地人口状况的考量,我认为,主要以这种方式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非常困难的。日本和韩国被国际公认为是典型的小规模农业,但我国目前农业 ……(未完,全文共2132字,当前只显示6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