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改革的目标与标准 |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公正高效权威是有机统一的:公正是底线,是司法制度的生命;高效是司法效率,指向司法执行力;权威则指司法的公信力。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起点与底线,是首位。改革司法必须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比如简易程序改革不能照搬西方的辩诉交易,搞 行刑人道化不能赋予罪犯以超越正常人的权利,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不能忽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司法效率是司法改革的另一目标。及时的正义才是正义。和谐司法、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司法改革趋向于能力建设与提升,趋向于迅速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恢复社会秩序。应当承认,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冲突。当司法资源供给不足时尤其如此,但必须保证基本的公正。有限的资源理应集中在有限的案件上。权威应当是司法公正和高效基础上的要求。没有公正,何来权威;没有及时的公正,也没有相应的权威。一定范围内的司法不公、司 ……(未完,全文共1297字,当前只显示3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