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近年来,我县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两个重点,按照“夯实基础、注重规范、致力创新、强化保证”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丰富和完善了干部监督体系,较有力地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自觉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颁布以来,县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县委利用中心组学习,对《监督检查办法》进行了全面学习和深入讨论。县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监督检查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领会,吃透精神,熟悉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要求。县委组织部注重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两年来,按照《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每年都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基层党委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自查,将结果书面报县委组织部。
  今年以来,结合学习贯彻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市委组织部组通字[2004]5号《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和组通字[2005]2号《关于转发朱成林同志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两个文件,重点学习和把握中组部关于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11条措施,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抓干部监督工作的自觉性。
  二、全面把握和贯彻《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近年来,我县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全面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
  一是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选拔任用干部。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着重把好推荐提名、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三个关键环节。《干部任用条例》围绕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作出了全面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构建了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总体框架和制度基础。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确定的原则、制度、程序、规定办事,从制度上、机制上保证选好用准干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通过规范考察程序,明确考察方式,加强平时考察和对重点班子的跟踪考核,使对干部的了解更加全面、准确。通过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质量,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在研究和审批干部程序方面,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研究制定了《五河县党 ……(未完,全文共4000字,当前只显示11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