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意见

  为了贯彻县委关于实施环境建设年的决定,切实加强环境建设年中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积极主动地服务“第一要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和谐的环境态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履行监察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1、加强对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重要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要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建设年的各项决定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各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以及《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的通知》、《淳安县实施行政许可的若干规定》等情况,即该公开的许可事项有没有按要求公开、该取消的许可事项和收费事项有没有取消、该进中心的有没有全部进中心等。
  3、继续抓好重点项目行政效能全程监察。按照《淳安县项目建设年行政效能全程监察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察。要规范监察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4、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要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为 ……(未完,全文共1616字,当前只显示4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