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根据“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保障车道畅通”为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过高管中心所属收费站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站长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征稽股是事故处置职能部门,办公室是事故处置日常管理部门,收费站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2.1征稽股职责:
  (1)在发生化学危险品泄漏等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及车辆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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