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附表) |
省国资委系统各企业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切实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在开展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困难党员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对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做好有关工作。 二、各企业要及时组织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帐。生活困难党员台帐要登录生活困难党员姓名、性别、出生、学历、入党时间、工作单位和职务、贫困原因、是否纳入低保等内容。生活困难党员台帐由各企业党委统一建立,并报省国资委党委备案。于1月25日前报我委党建工作处。 三、凡是进入生活困难党员台帐的党员,各企业党委(党组)要采取积极措施,必须在春节前全部上门走访慰问一次,要 ……(未完,全文共1329字,当前只显示3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