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监管体制与手段创新的思考 |
工商监管体制与手段创新的思考 【内容摘要】工商监管既是一个前沿理论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同日常监管实践紧密相关、具有操作性强的现实问题。本文就工商监管的基本理论及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辩证地讨论了工商监管体制创新与手段创新的对策问题。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工商监管和监管体制与监管手段的概念,讨论了市场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着重就工商监管体制与监管手段的发展演变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全文的重点,在继承发扬现有监管体制和监管手段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商监管实际,探讨了改革和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与监管手段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工商监管体制创新手段创新对策建议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商监管体制和监管手段的创新,是工商部门实现职能转型的重大课题。2006年 4月26日至27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在河北考察时强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推进监管体制和监管手段创新(以下简称“两个创新”)。”笔者通过反复学习和认真思考,认为推进“两个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于指导和促进工商监管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创新监管体制与手段,是工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必 然要求 “工商监管”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它的一般含义也就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所谓工商监管,是指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授权一定的经济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管理。要理解这一概念,必须把握五个方面:一是工商监管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监管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工商监管的主体。作为国家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工商监管的主体当然是国家,具体地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三是工商监管的对象。从工商监管的目标出发,工商监管的对象直接体现为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四是工商监管的职能。根据国家授权和职责分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因此,工商监管的核心职能是市场监督。五是工商监管的方法。工商监管属于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因而监管的基本方法是行政方法。 “体制”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规定组织的机构和运行的纲领。”《辞海》和《简明社会科学辞典》的解释是:关于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工商监管体制”属于国家经济行政管理体制的范畴,它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家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所设置和构成的工商管理机构和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的总称。包括工商监管机构体系及其法律地位,相互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等等。 “手段”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相对于方法而言,手段是更低层次的行为选择。“工商监管手段”是工商行政管理方法的具体化,是工商部门为实现其管理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行政方法和法律方法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工商监管的行政执法手段,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的方法特点和职能要求,工商监管的手段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执法。表现为工商部门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措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以强化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工商监管职责是“体制+手段”的总和。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工作全局,既是工商部门理论武装的重要课题,也是实践体制与手段创新的重要任务。 (一)推进“两个创新”,是工商监管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工商监管要全面发展,转变观念十分重要。转变观念作为强化工商监管能力的对策之一,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强调,但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还未准确地把握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有些方面仍停留于对集贸市场监管的程度。因此,对于工商监管工作来说,转变观念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但这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当前,转变观念就是要求广大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认清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调准管理观念和管理思想,自觉提高管理层次,从狭隘的集贸市场监管中摆脱出来,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和准确性。今年初,温家宝总理对工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二是要维护公平,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搞好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实际上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包含了工商监管全面发展的“两个提高”、“两个保护”、“两个促进”的任务。 “两个提高”:即提高执法水平和提高执法效能,是对执法主体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体制与手段的统一,是工商事业全面发展的基础。 “两个保护”: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公共利益观的表现,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它不仅统筹兼顾了经营与消费两个层面的群体利益,而且也统筹兼顾了公平与竞争两个层次的市场环境。 “两个促进”: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体现了双羸的目标,它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主题,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推进“两个创新”,是工商监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受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经济改革初期的市场管理曾经是纯粹的政府行为,政府职能部门是市场行政管理的单一主体。今天,市场管理虽然不完全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进行,但也还是占绝对的主体地位,而未形成多层次、均衡的市场监管网络结构。市场经济要求工商监管呈多层次、多元化、均衡的网络体系,要求分解传统的政府职能,由完全直接管理变为更多地间接管理,将更多的市场职能逐层分给社会组织和个人,由它们分担部分管理职责或配合政府机关管理市场。这些非官方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工商业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其它市场中介组织、新闻媒介、企业或经营者自身和广大消费者个人。它们从各自的特点、宗旨出发,与政府职能机构一起构成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规划指导、企业制度化约束、舆论工具和消费者社会化监督的市场监管机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十一五”期间我国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9月4日,全国部署了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改革工作。就工商监管体制改革而言,也就是要建设“法制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效能工商”,进行一次反映体制发展规律和高度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通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工商监管由“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的转变。也就是从单中心的政府管理模式向同社会非政府组织共同治理的多中心模式转变。因此,就要加大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今后的任务是进一步改革市场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监督力量的辅助作用,在政府市场行政管理机构、市场中介组织、舆论和消费者社会监督之间形成合理分工、协调配合的市场监督网络。 (三)推进“两个创新”,是工商监管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内在动因。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市场是工商机关从事监管的主要方法,是实现职能到位的基本措施。监管手段创新是新的历史时期给工商机关提出的一个新的课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业态的变 ……(未完,全文共9829字,当前只显示28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