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总工会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市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现提出我市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形势下,中华全国总工会部署了在全国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大任务,这是一项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的品牌工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举措,活动意义深远,任务重要紧迫。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迅速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创出气氛,创出特色,创出成果,创出精品,充分展示工人阶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风采。
  二、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通过打造工人先锋号这一品牌,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引领、激励全市职工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劳动竞赛,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吉安”作出新贡献。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总体 ……(未完,全文共2239字,当前只显示6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