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一、凡查阅和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单位必须派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到保管档案单位办理查阅借用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提供什么材料,查档人只能根据查卷用途查阅有关部分,任何个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三、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请示主管干 ……(未完,全文共739字,当前只显示2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